汤岗子医院被评为“鞍山市2012-2013年度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
2012年以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汤岗子医院各部门各科室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按照高举旗帜、围绕大局、服务人民、改革创新的总要求,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,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的部署,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、求真务实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全面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、新突破,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不断开创“五个鞍山”建设新局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
为全面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,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,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授予鞍山市汤岗子医院“鞍山市2012——2013年度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此文章发布于:2014/4/10 10:11:05 浏览次数:29447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