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鞍山市汤岗子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为加强医院职工队伍建设,促进医院健康发展,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决定,鞍山市汤岗子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护士、6名合同制导诊礼仪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具有鞍山市城镇户口,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28周岁以下(1987年5月20日(含)至1997年5月20日(含)期间出生)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四)形象佳、气质好、有亲和力(护士身高160cm以上、礼仪身高165cm以上);
(五)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(失业一年及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);
(六)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(七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(八)具有本次招聘公告中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。
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,劳动教养,少年管教的,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;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,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及其它情形的,均不得报考。
二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方式及时间
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缴费的方式。
报名时间: 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8: 00时--16:00时。
报名地点:鞍山市汤岗子医院人事科
报名所需材料: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(2)户口本原件及首页、本人页复印件;(3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(4)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(5)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(6)四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;(7)就业失业登记证;
考务费:每人50元
(二)资格审查
考生要如实提供本人的信息和材料,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,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。考生自报名至聘用(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、聘用)期间,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,以便招聘单位、考试机构联络,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,由考生自负。
三、考试内容
(一)笔试
1、笔试内容:护士:护理专业知识
礼仪:相关礼仪知识
2、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面试
按聘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:2的比例,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排序,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。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鞍山市汤岗子医院网站公布。
面试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及形式将在鞍山市汤岗子医院网站公布。
四、体检与考核
根据总成绩,按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。总成绩并列者,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。笔试、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%。
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(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)。
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对于在体检过程中,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,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。
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,根据聘用岗位要求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自律意识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,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。
因体检、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,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,递补仅限一次。
五、公示
拟聘用人选确定后,在鞍山市汤岗子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,同时公布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六、试用
对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,进入试用期,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与试用。
七、聘用
试用期满后办理合同聘用手续。
在公开招聘期间,考生需了解和咨询相关问题,请与鞍山市汤岗子医院人事科联系,咨询电话:0412-2410209